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定
实验室防火手册
一、严禁吸烟。
二、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条件,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配置恒温、恒湿、空调设备。
三、实验室配电线路、装置(开关、插座、保险盒等)必须布局合理、完整无损,带电部分不得外露,以防伤亡事故。
四、实验室中产生高热的器具必须远离易燃物品。
五、实验室内或附近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与灭火设备,并定期检查是否能正常使用。
六、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,必须关掉仪器设备的电源。
七、实验、工作完毕,离开实验室必须关掉总电源、水源、关好门窗。
八、一旦发生火警,及时报告保卫处消防科,并组织扑救。
九、实验室应张贴火警电话119标记。
实验室防火知识
实验室使用种类繁多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、风干机、烤箱、电炉等大功率电热器具较多,其他火源种类也多。一旦发生火灾,损失大,人员伤亡大、难以扑救,历来是高校防火的重点部位。
在使用实验室时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应充分做好实验前的准备。熟悉实验内容,掌握实验步骤。进行实验时,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,防止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火灾。
2、服从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,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,禁止在实验室玩耍、打闹,防止打破仪器设备酿成火灾。
3、严禁摆弄与实验无关的设备和药品,特别是电热设备。
4、严禁携带任何火种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验室,减少实验室致灾因素。
5、严禁闲杂人员特别是儿童进入实验室,防止因无关人员的违章行为导致火灾。
6、严禁在实验室居住,更不能在实验室内及附近使用生活用火,特别是不能使用明火,更不准燃烟花爆竹,防止引燃室内易燃物和其他可燃物发生火灾。
7、注意电热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,正在使用的电热器具不准接近可燃物。
8、严格实验室用电制度,用电及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。
9、详细掌握所处实验室内药品的化学特性,严禁将化学性质相抵触的药品混装、混放,实验剩余的药品必须按规定处理,严禁带走或倒入下水道。
实验室防火措施
一、做好防火安全教育,实验室负责人要对实验人员进行加强防火教育。提高安全意识,认真贯彻消防方针,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,防止一切事故。实验室工作人员及上课学生必须学会防火器材的使用,一旦发现火情,人人参与灭火。
二、完善安全措施,各实验室内配备必备的灭火器。
三、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,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,发生火灾主动扑救,及时报警(电话119),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。
四、实验楼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,严禁放置仪器设备及堆放杂物。定期检查消防设备,以保证消防器材安全、有效。定期培训实验室技术人员使用消防器材。
五、实验室楼区内的公共区域严禁吸烟。严禁使用明火或燃烧任何物品。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,须经批准后,才能使用。使用电炉、蜡烛、酒精灯和高温烘箱等加热设备时必须有人现场看守。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严禁私自拉电接线使用其它电器。随时检查电器线路、通风设备,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;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,要马上切断电源,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。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室时必须关好电闸。
六、乙醚、酒精、丙酮、二硫化碳、苯等有机溶剂易燃,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,切不可倒入下水道,以免集聚引起火灾;金属钠、钾、铝粉、电石、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,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;万一着火,应冷静判断情况,采取适当措施灭火;可根据不同情况,选用水、沙、泡沫、CO2 或 CCl4 灭火器灭火。
七、坚持检查制度,由安全员、实验室主任、值日教师和院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防火器材及门、窗、电闸是否完好。
化学实验室的防火
化学实验室的种类很多,按教学阶段分,有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;按使用性质分,有教学实验室和科学研究实验室;按试验内容分,有无机化学实验室、有机化学实验室、高分子化学实验室、分析化学实验室、石油化学实验室和物理化学实验室等。这些化学实验室的共同特点是,化学物品种类繁多,其中大多数是易燃易爆物品,还有一些不明性质的未知物料,有些物品能自燃,有些物品化学性质相抵触。在实验室操作过程中,常需进行蒸馏、回流、萃取、电解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作业,用火用电也比较多,一旦操作失误,很容易造成火灾。特别是学校的实验室在做实验时,由于学生对实验要领掌握的不够,操作不熟练,甚至出现误操作,往往会造成事故。
应采取的防火措施:
1、化学实验室应为一、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。化学实验室内有易燃易爆液体蒸气和可燃气体散逸时,其使用的各种电气设备包括照明灯具、通风设备等应选用防爆隔爆安全型产品,配电线路和各种接线应符合防爆要求。在实验进程中,利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,其设备的安装和使用都应符合防爆安全的有关规定,对可燃气体储罐、减压装置、配气或分流装置等要定期检查,确保安全。
2、化学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时,应设有2个安全出口,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不得设置门槛。
3、在化学试验进程中,实验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,应先做小实验,从最小量开始,同时采取安全措施,做好灭火防爆准备;在实验台的范围内,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化学物品,尤其是不应放置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。
4、实验室内做实验剩余的或常用的小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,总量不超过5公斤时,应由专人保管,放置在金属柜中;超过5公斤时,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;有毒的物品要集中存放或指定专人保管。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可燃液体时,要采取防静电措施。实验室所用的各种气源或气体钢瓶要远离火源,放置在室外阴凉和空气流通的地方,用管道通入室内;氢气、氧气和乙炔不能混放在一处。
5、化学实验室内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基座的电热仪器;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窗帘,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遇热易蒸发的物品。
6、实验室内为实验而临时拉用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,电加热器、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,电冰箱内禁止存放相互抵触的物品和低闪点的易燃液体。
7、实验室内要建立健全蒸馏、回流、萃取、电解等各种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保管使用规则,严格遵守,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或违反化学物品保管使用规则,引起燃烧或爆炸。实验室内有关人员要懂得和掌握基本灭火方法,实验室内应配备适用的轻便灭火器材,做好灭火准备工作。